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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材行業標準 JC/T871-2000 鍍銀玻璃鏡 2000-12-25 發佈 2001-05-01 實施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鍍銀玻璃鏡的標記、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於以玻璃為基片,鍍覆金屬薄墨、銅膜和保護漆,在室內使用的鍍飲玻璃鏡片。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764-1979 漆膜厚度測定發法 GB/T1771-1991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鹽霧性能的測定 (eqv ISO 7253:1984) GB/T2680-1994 建築玻璃 可見光直接透射比、太陽能總透射比、紫外線透射比及有關窗玻璃參數的測定 (neq ISO 9050:1990) GB11614-1999 浮法玻璃

3 、分類按顏色分:無色銀鏡;有色銀鏡。按厚度分: 2mm 、 3mm 、 4mm 、 5mm 、 6mm 、 8mm 、 10mm 。

4 、定義

4.1 鍍銀玻璃鏡 silver coated glass mirror 在優質浮法玻璃或磨光玻璃基片上鍍有一層反光的銀層,銀層上鍍一層銅,再以鏡背漆為保護層的鏡子,簡稱銀鏡,代號為 SGM 。

4.2 固定尺寸 regular size 固定尺寸是鏡子的出廠尺寸,形狀為矩形或其他形狀。

4.3 標準尺寸 standard size 標準尺寸是鏡子生產過程中的常規尺寸。固定尺寸可由標準尺寸改裁。

5 、產品標記產品標記由產品名稱、代號及規格尺寸三部分組成。標記示例:長為 2000mm ,寬為 1500mm ,厚為 5mm 鍍銀玻璃鏡標記為:鍍銀玻璃鏡 SGM-2000*1500*5

6 、技術要求

6.1 原材料

6.1.1 玻璃原片採用 GB11614 標準中規定的浮法玻璃制鏡級或相當於浮法玻璃制鏡級的玻璃原片或磨光玻璃。

6.1.2 化學製劑採用適合生產線生產的優質化學製劑。

6.2 鍍層和塗層(反射層和保護層)鍍層由銀層和銅層組成,塗層由一層或幾層漆層組成。一層漆用面層,兩層漆為底漆和麵漆,如圖 1 所示。

6.2.1 銀層 銀層是通過化學過程沉積到玻璃板面上的反射層,對可見光具有均勻的反射性能。銀層中的銀含量應不小於 700mg/m2

6.2.2 銅層 銅層是通過化學過程沉積到銀層上的保護層,也是對反射層的補充,因此銅層應完全覆蓋銀層。銅層中的銅含量應不小於 200mg/m2

6.2.3 漆層 漆層用以保護銀層和銅層。漆層由一層或多層組成,目前生產廠家一般是由一層面漆組成。為了檢測方便,底漆和棉漆要用不同的顏色,且應是均勻的。對於單層漆來說,漆層厚度應不小於 40 μ m 。

6.3 物化穩定性

6.3.1 抗剪切強度鍍層于塗層及鍍層與玻璃間的抗剪切強度應不小於 15N/cm2 。

6.3.2 抗濕熱性能在抗濕熱試驗後,試驗後樣品的反射鍍層不能出現任何明顯的變化,保護塗層不能有鼓泡或分離現象。

6.3.3 抗中性鹽霧性能 在抗中性鹽霧試驗後樣品的反射層允許 4 個直徑 d ≤ 0.3mm 的變化和 2 個直徑 d ≤ 2.5mm 的保護塗層變點,邊緣塗層損失最大向裏延伸不大於 3.5mm 。

6.4 光學性能銀鏡的可見光反射率應不小於 85% 。對於有色銀鏡其可見光反射率應不小於 75% ,或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

6.5 厚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 1 的規定。

同一片玻璃厚薄差,厚度 2mm 、 3mm 、 4mm 為 0.25mm , 5mm 、 6mm 、 8mm 、 10mm 為 0.35mm 。 表1
厚度 允许偏差
2,3,4 ±0.25
5,6 ±0.30
8,10 ±0.40

 

6.6 尺寸允許偏差

6.6.1 矩形固定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 2 的規定。 合表2的规定。表2
厚度 允许偏差
≤1500 >1500
2,3,4,5,6 ±1.5 ±2.0
8,10 ±2.0 ±3.0

 

注:對於非矩形產品尺寸偏差由供需雙方商定。

6.6.2 標準尺寸允許偏差見表 3 。 表3
厚度 允许偏差
≤1500 >1500
2,3,4,5,6 ±3 ±4
8,10 ±4 ±5

6.6.3 銀鏡的對角線差應不大於對角線平均長度的 0.2% 。

6.7 銀鏡的外觀品質應符合表 4 的規定。 其他專案如氣泡、夾雜物、光學變形、線道、斷面缺陷等按 GB11614 中 4.5 制鏡級浮法玻璃外觀品質規定執行。 4mm 、 8mm 、 10mm 鏡片的外觀品質,根據用戶的要求或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表4
缺陷名称 质量要求
划伤 长<30mm,宽≤0.1mm,,2条/m2宽>0.1mm,不许有
发霉斑迹 按7.9检测,肉眼不应看见
疵点 直径为0.2~0.3mm,2条/m2银镜直径≥0.4mm,不许有

 

7 、試驗方法

7.1 銀層 鏡子單位面積銀的含量由滴定法測定。所用試劑包括:濃硝酸;硫酸鐵溶液; 0.01M 的 KCNS 標準溶液;所用試劑均為分析純試劑。 具體操作步驟如下:取樣 100mm * 100mm 銀鏡片,將之放入 500ml 陶瓷皿中,用濃硝酸將銀膜溶解,然後用去離子水將鏡片的銀全部沖洗下來。將含銀的溶液收集到燒杯中,然後滴入 10 滴硫酸鐵氨溶液並攪拌均勻。用 0.01M 的 KCNS 標準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粉紅色,並可保持 1-2min 。記錄所用的滴定溶液的值 W 。銀層中的銀含量按式( 1 )計算: m=W*108 式中 :m ——銀層中的銀含量, mg/m2 ; W ——滴定時所消耗的 KCNS 標準溶液的體積, ml ; 1.8 ——計算常數。

7.2 銅層 鏡子單位面積銅的含量由滴定法測定。所用試劑包括:濃氨水; 0.01M 的 EDMA 標準溶液;紫尿酸氨指示劑; 所用試劑均採用分析純試劑 取樣 100mm * 100mm 銀鏡片,將之放入 500ml 陶瓷皿中,用氨水將銅膜溶解,然後用去離子水將鏡片上的銅全部沖洗下來。將所有含銅的溶液收集到燒杯中,然後滴入 3~4 滴紫尿酸氨指示劑並攪拌均勻。用 0.01M EDTA 標準溶液呈紫色,並可保持 1-2min 。記錄所用的滴定溶液的量 W 。銅層中的銅含量按式( 2 )計算: m=W*63.5 式中: m ——銅層中的銅含量, mg/m2 ; W ——滴定時所消耗的 EDTA 標準溶液的體積, ml ; 63.5 ——計算常數。

7.3 漆層厚度按照 GB/T 1764 進行測定。

7.4 抗剪切強度 抗剪切強度是檢驗鍍層與塗層及鍍層與玻璃間的粘接強度,基本原理為:在鏡片有背漆的一面,用合適的膠粘接一塊金屬片,用以懸掛重物。膠硬化後,將鏡片固定在檢驗支架上,在懸掛金屬上連一個小盤,小盤中逐漸增加砝碼的重量,直到允許的剪切力值。再根據剪切強度的計算公式( 3 )計算剪切強度。 τ =Q/A 式中: τ——塗層的剪切強度, N/cm2 ; Q ——懸掛重物的重力, N ; A ——懸掛金屬與鏡片的接觸面積, cm2 。 該試驗具體測試步驟如下:如圖 2 。在鏡片有背漆的一面,用合適的膠粘接一片 100mm * 100mm * 1mm 的金屬。膠硬化後,將鏡片固定在檢驗支架上,在懸掛金屬上的小盤中放 20kg 的重物,每隔 24h 再加 5kg 的重量,直到發現塗層、銀鏡和玻璃有分離和剝落現象,則根據此時所加重物的總重量計算剪切強度。

7.5 抗濕熱性能 將 100mm * 100mm 的三塊樣品放置于調溫調濕箱中,與水準成 65o~80o 角,漆面朝上,調節溫度為最初 55oC ± 1oC ,濕度為 90% ,到達 55oC 時開始記時 400h ,取出用軟布或脫脂棉清潔表面,觀察試驗結果。

7.6 抗中性鹽霧性能 按照 GB/T1771 進行測定。將 100mm * 100mm 樣品三塊置於鹽霧試驗箱中,與水準成 65o~80o 夾角,漆面朝上,每 24h 反轉 180o ,連續測試 240h ,取出檢驗。

7.7 銀鏡厚度、尺寸及對角線偏差 按照 GB11614-1999 中 5.3 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將鏡子置於距檢測者 600mm 的位置,垂直於肉眼直視方向,直接用肉眼光差,諸如線道、劃傷、疵點、鏡背漆覆蓋情況、氣泡等缺陷。

8 、檢驗規則

8.1 檢驗分類檢驗分為出廠核對總和型式檢驗

8.1.1 型式檢驗為標準中規定的所有技術要求,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 首次生產時;

b ) 停產一年以上,再次恢復生產時;

c ) 原材料和工藝方法有較大變化,影響生產時;

d ) 產品品質監督部門和主管部門提出要求時;

e ) 產品正常生產滿一年時。 8.1.2 鏡片產品出廠必須進行出廠檢驗。出廠檢驗的專案為本標準中 6.4 , 6.5 , 6.6 , 6.7 所規定的專案。

8.2 組批和抽樣

8.2.1 組批同一顏色、同一材料、同一方法、同一規格的產品為一批。產量大時,以每 1000 片組批,分批抽取試樣。

8.2.2 抽樣產品出廠檢驗在每批中隨機取樣,批量及抽樣數應符合表 5 的規定。 合表5的规定。表5片
批量范围 样品片数 合格判定数
≤50 8 ≤1
51~90 13 ≤2
91~150 20 ≤3
151~280 32 ≤5
281~500 50 ≤7
501~1000 80 ≤10

 

8.3 判定規則

8.3.1 一片鏡片檢驗結果,各項指標均達到技術要求為合格。

8.3.2 產品出廠檢驗時,一批鏡片檢驗結果,若不合格片數大於表 5 中合格判定數,則認為該批產品不合格。

8.3.3 產品型式檢驗時,一批鏡片檢驗結果,若不合格片數,若不合格片數大於表 5 中合格判定數,則認為該批產品不合格。

9 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

9.1 銀鏡應用木箱或用集裝箱包裝,包裝時鏡片之間應襯墊紙、薄泡沫或防劃傷材料,嚴禁在一片鏡片上滑動另一片鏡片。

9.2 包裝箱上應有生產廠名、規格、數量、生產日期、和“易碎、防曬、怕濕、向上”等標誌。

9.3 銀鏡產品在裝卸時一定要輕搬輕吊輕放按規定在吊裝點吊裝。鏡片運輸時應和其他玻璃鏡片一樣順車輛運動方向放置,用繩索固定箱架,防止滑動或傾倒,且有防曬和防雨措施。

9.4 貯存

9.4.1 銀鏡不得露天存放,必須存放於乾燥通風的房間或廠房內,嚴禁落地平放或斜放。

9.4.2 不得與氫氟酸、純鹼等對鏡面有腐蝕作用的產品同車運輸,或貯存一庫,不得與氫氟酸、純鹼等物品接觸。